杭州女子虚构电梯猥亵案遭行拘 男方获建议提刑事自诉

杭州电梯诬陷案,事主被拘留!|小作文|男女对立|养狗纠纷|王局拍案20260902 — 王志安

王志安

涉事女子借舆论炒作与基层执法和稀泥透支了法律保护弱者的善意,唯有通过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才能遏制网络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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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ideas

  • 杭州女子因养狗纠纷在网上发“小作文”谎称遭遇邻居男子电梯猥亵,警方通报核查后排除猥亵事实,该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4:01)
  • 事件源于涉事女子多次违规不拴绳遛狗并弄脏邻居快递,后续冲突中男方被女子抓伤至轻微伤后背身堵门防逃跑,却被恶意曲解为猥亵。 (6:17)
  • 王志安批评警方早期“和稀泥”式调解纵容了违法成本,并指出执法之所以迅速提速,实因女方的小作文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派出所的执法公正性。 (20:36)
  • 鉴于女方虚构视频转发量达数十万次,王志安建议被诬告男方依据司法解释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以刚性惩治刹住利用性别红利和法律善意钻空子诬陷的风气。 (26:02)

Detailed notes

## Background 本期视频由自媒体频道“王志安”于2026年9月2日发布在YouTube平台上。节目围绕杭州一起女子在网络发布“小作文”哭诉在电梯遭邻居男子猥亵、随后遭警方通报反转并被行政拘留的事件展开,深入探讨了背后的男女对立争议、养狗纠纷本质、基层执法“和稀泥”现象以及诬陷行为的法律边界。

## TL;DR 王志安在节目中复盘了杭州“电梯猥亵案”的反转全过程,指出该案并非性骚扰,而是源于长期违规养狗、犬只便溺损坏快递引发的邻里肢体冲突。女子为施压逃避赔偿并借机在自媒体“起号”吸粉,编造被猥亵的虚假小作文煽动性别情绪,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王志安痛批基层警方前期和稀泥、直到矛头指向公权力才加速执法的失职,同时建议被诬陷男方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强调绝不能将个案升维为男女对立,唯有严惩钻空子的投机者才能捍卫法律制度的善意。

## Atmosphere & style 整期节目呈现出王志安招牌式的犀利批判与冷峻思辨风格,语调在辛辣调侃与严谨普法之间自如切换。从最初剖析女子哭诉博取同情时的荒诞讽刺,到层层剥离事实、痛批基层和稀泥执法时的掷地有声,节奏层层递进,既有对网络猎巫生态的敏锐洞察,又带着呼吁法治刚性的沉重警示感。

## Bulletin - [04:0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241s) 杭州女子因养狗纠纷在网上发“小作文”谎称遭遇邻居男子电梯猥亵,警方通报核查后排除猥亵事实,该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 [06:17](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377s) 事件源于涉事女子多次违规不拴绳遛狗并弄脏邻居快递,后续冲突中男方被女子抓伤至轻微伤后背身堵门防逃跑,却被恶意曲解为猥亵。 - [20:36](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236s) 王志安批评警方早期“和稀泥”式调解纵容了违法成本,并指出执法之所以迅速提速,实因女方的小作文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派出所的执法公正性。 - [26:0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562s) 鉴于女方虚构视频转发量达数十万次,王志安建议被诬告男方依据司法解释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以刚性惩治刹住利用性别红利和法律善意钻空子诬陷的风气。

## Key takeaways - [00:18](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8s) 涉事女子以“怎么拿自己清白开玩笑”等叙事在网上指控邻居电梯猥亵,极易激发女性共情并在网络掀起舆论声浪。 - [04:0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241s) 警方调查通报彻底颠覆小作文叙事,证实纠纷实质系长期的违规养狗矛盾,涉事女子涉嫌多次违反养犬管理规定。 - [07:59](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479s) 电梯口的身体挤碰实为男方被抓伤出血后背身堵门阻拦女子逃离并等待警方到场,监控画面排除了任何猥亵行为。 - [12:35](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755s) 现代城市中养宠人常将负外部性转嫁给邻里,现行地方养犬条例几百元的罚款缺乏实质威慑力,制度执行普遍形同虚设。 - [16:0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962s) 应大幅提高城市养犬准入门槛,通过强制办证、接种疫苗和购买大额责任险等高合规成本倒逼饲养人树立敬畏心。 - [17:06](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026s) 女子事发两个月后发声并非因监控失效,而是试图通过操弄舆论向警方施压并借助对立流量“起号”变现。 - [20:36](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236s) 属地警方前期的各打五十大板导致轻微伤动手者未受及时惩戒,延误处置最终引火烧身并促使通报迅速出台。 - [24:4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483s) 女子行为虽未构成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诬告陷害罪,但足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虚构事实予以行政拘留。 - [26:0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562s) 女方的虚假指控严重透支了全社会对女性维权的信任与制度善意,把正常女性未来的维权通道逐步推向险境。 - [26:4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603s) 该案网络传播量远超500次转发的立案门槛,被诬陷男子完全可以且应当向法院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追究其刑责。 - [27:4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661s) 该事件本质是个体钻制度漏洞的讹诈与违法行为,公众不应借此激化男女群体对立,唯有严惩构陷者才能捍卫法律善意。

## Detailed walkthrough ### [00:18](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8s) 女子哭诉电梯遭猥亵与网络声浪引爆

在网络平台上,一位网名为“@他真恶心”的年轻女子发布视频,声泪俱下地控诉自己在小区电梯内遭遇的惊魂时刻。视频中的女孩长相眉清目秀,她讲述在电梯里遇到了一名身高仅一米四五却极其壮硕的邻居男子。据她描述,该男子在电梯中用臀部和下体不断挤她、蹭她进行猥亵。女孩称自己在拼命反抗时不慎抓伤了对方的手臂,然而随后赶来的警方却将她带到派出所滞留了一整夜,对方甚至反过来索赔5000元。

她在视频中边哭边向外界诉说自己的屈辱与绝望,并语重心长地告诫大众:所在小区里有80%的住户都是年轻女孩,大家务必要警惕该“渣男”,即使不住在同一小区,所有女性出门在外也要小心此类恶行。王志安指出,这种被猥亵的屈辱感极易激发女性群体的共情,“因为作为女孩子来讲 感同身受啊 那种屈辱 被猥亵的屈辱 那这个一般人 可能男的你都体会不了 所以女生还是要维护女生的权益嘛”。

该视频于8月24日发出后,女孩又接连发布了补充视频与文字贴文,称自己因被挤压导致尾椎骨受伤,在家躺了两三天动弹不得,虽去医院检查未构成轻微伤,但派出所所长已出面接待。面对部分网友对冲突细节的质疑,她再次发布视频坚决表示:“我作为一个女孩子 我怎么能拿我自己的清白开玩笑?”这番言论迅速在全网掀起巨大舆论风暴,多位网络大V跟进声援,抨击治安恶化。随后,杭州本地媒体《现代快报》联系小区物业与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警方回应称案情正在进一步核实,即将发布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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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241s) 警方通报披露真相:遛狗冲突与抓伤报警

8月25日,杭州警方正式发布警情通报,通报内容与女孩小作文中的控诉大相径庭。真实的事件并非电梯猥亵,而是一起因违规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案发时间为当年的6月6日傍晚。涉事女子王某某带着宠物狗出门,在楼道同伴高某某的家门口停下闲聊。在此期间,王某某的狗脱离了控制,并未拴绳。

```mermaid flowchart TD accTitle: 杭州电梯纠纷事件发展脉络 accDescr: 展示从4月快递纠纷到8月网络发酵并最终行政拘留的完整过程

subgraph Phase1["前期积怨 (4月14日)"] A["王某某宠物狗在李某某门前便溺"] --> B["李某某快递被毁双方交恶并诉至法院"] end

subgraph Phase2["肢体冲突 (6月6日)"] C["王某某未拴绳遛狗 (18:59)"] --> D["李某某出门出脚驱离犬只"] D --> E["双方口角,王某某抓伤李某某胳膊"] E --> F["李某某报警 (19:03) 并背身阻拦离开"] F --> G["高某某拍视频并怂恿王某某倒地"] end

subgraph Phase3["警方处置与发酵 (8月)"] H["派出所调取监控:排除猥亵,双方未作处罚"] --> I["王某某发布控诉视频引发舆论 (8月24日)"] I --> J["警情通报反转,王某某被行政拘留 (8月25日-31日)"] end

Phase1 --> Phase2 Phase2 --> Phase3 ```

18时59分左右,同楼道邻居李某某(即被指控猥亵的男子)出门,一见王某某的狗便用脚进行驱离。双方围绕养狗积怨颇深:早在4月14日,王某某的狗就曾溜到李某某家门前,将李某某摆在门口的快递包裹当成厕所撒尿损毁,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某已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当时仍在审理之中。

李某某出门踢狗后,双方爆发激烈口角,李某某情绪激动指责王某某,王某某与高某某随即上前动手。通报中称王某某与高某某用手“拍打”李某某手臂,王志安对通报用词调侃道:“我觉得拍打这两个词 用的我一开始看的有点疑惑 因为这个 我们一般都形容母亲拍打小孩睡觉 这叫拍打是不是 那你想想这王某某打李某某能用拍打这个词吗 我觉得这个词 警方也有点有意淡化 双方冲突现场烈度的那个因素”。在抓扯中,李某某手臂被王某某指甲抓伤至出血。

- **4月14日快递纠纷**:王某某未拴绳的狗在李某某门前快递上撒尿导致物品损毁,李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 **18时59分踢狗冲突**:李某某出门出脚驱离未拴绳的犬只,引发言语与肢体撕扯。 - **19时03分报警拦截**:被抓伤的李某某拨打110报警,见王某某准备牵狗进电梯离开,李某某为防对方逃脱,选择用后背和臀部堵住电梯口进行阻挡,未敢正面动手。 - **高某某录像怂恿**:高某某全程用手机录制冲突画面,通报显示高某某在现场甚至怂恿王某某“倒在地上”,试图在警方到场前制造李某某打人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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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523s) 监控排查排除猥亵,两个月后小作文反转遭拘留

报警后约五分钟,民警赶赴现场,依法将李某某、王某某及高某某三人传唤至派出所协助调查。因传唤调查法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三人在派出所度过了十几个小时。次日,警方调取了现场公共视频监控进行核查,认定李某某堵截和言语辱骂属实,但电梯口并不存在任何猥亵行为;王某某虽抓伤李某某手臂致其构成轻微伤,但鉴于事出有因,且李某某提出赔偿5000元未达成和解,警方最终对双方均未作行政处罚,直接予以放行。

原本告一段落的纠纷在两个多月后骤起波澜。8月24日王某某在网络发布不实视频,8月25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明确认定王某某在网络上捏造事实、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已对其依法立案调查。截至8月31日,派出所证实王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抖音账号“@他真恶心”也已清空并转为私密状态。

王志安指出,这一案件的根源在于王某某多次公然违反《杭州市犬只管理规定》: 1. **未按规定拴绳**:4月14日尿湿快递与6月6日楼道冲突,犬只均处于脱离控制、未拴绳状态。若是有意牵绳纵容狗去邻居家门口便溺,“那就不光是那狗尿尿了 那就是这个女的 我估计都构成了寻衅滋事”。 2. **违规遛狗时间**:杭州市明确规定携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9:00至次日7:00之间,而冲突发生在18:59之前,王某某出门时间明显早于规定时间。 3. **长期滋扰邻里生活**:犬只破坏邻居快件、乱窜乱尿,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居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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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755s) 城市养狗的外部性成本与管理制度的虚设

由这起邻里矛盾延伸,王志安剖析了现代城市生活中的宠物治理困境。伴侣动物往往能给主人提供极高的情绪价值和陪伴纽带,但城市生活属于高度密集的规则共同体,养宠人群极易把养宠的负外部性转嫁给无辜邻居承担。“这里头最容易出现一种什么情况 就是养狗的人把这种养狗所承担的外部性 让自己的邻居来承担 变成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和生活成本”,李某某放在门口的快递或外卖随时面临被狗尿污染的风险,被迫替他人的养狗快乐买单。

谈及此前社会各界热议的虐杀动物及动物保护立法问题,王志安表达了明确态度:立法保护动物的前提,必须是动物饲养人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绝不能侵扰他人正常生活。如果养犬人连管束犬只的基本准则都无法遵守,片面强调动物福利绝不可能获得广泛的公众支持。

目前全国多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惩戒力度严重偏弱。例如杭州市新规中对于出门不拴绳或长期扰民的行为,行政处罚仅仅在200元至1000元之间。这种处罚水平不仅缺乏实质威慑力,在执法层面更是普遍形同虚设。4月14日快递受损事件若能在第一时间被顶格惩戒,6月6日的不拴绳冲突便绝不会重演。王志安提出,应当提高大城市养犬门槛,将养狗视为高成本消费行为:强制要求养犬人办证、接种疫苗,并强制购买大额“烈犬伤人责任险”,唯有让养犬人每年承担数万元的合规成本,才能倒逼饲养者建立起足够的安全敬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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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026s) 滞后发声的动机分析与警方的执法失当

针对官方媒体《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推测王某某“蓄意等待两个月让监控录像失效后才发小作文”,王志安认为这一诛心推论并不成立。在6月6日案发当晚,派出所长达十多小时的调查早已调取并封存了现场全部监控,王某某明知警方留存有关键证据。女孩在8月24日发难的真实意图主要出于两层考虑:

一是诉诸舆论倒逼基层执法。利用女性天然的舆论同情面,在网络上挑动公众情绪,向警方施压以图免除此前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促成李某某被逮捕。

二是借机“起号”获取流量变现。案发后王某某的账号迅速累积了3.6万粉丝。视频内容精准卡点了当下互联网最具杀伤力的几个爆点:壮汉猥亵弱女、女性独自维权、男女对立话题。“起号的好处 你在抖音上有几万粉丝就可以带货了呀 带货了就有商业价值”,自媒体时代利用公共纠纷炒作吸粉套现,是一条极具诱惑力且门槛极低的流量捷径。

王志安批评属地警方在全程处理中存在严重的“和稀泥”与失职: - **前期纵容违法**:对王某某长期违规养犬的不作为,为后续矛盾升级埋下祸根; - **处置各打五十大板**:6月6日警方未界定口角与故意抓伤致人轻微伤之间的本质区别。李某某口头骂人虽有不妥,但王某某动手抓伤他人已触及轻微伤界线,警方本该当场实施行政拘留和罚款,却选择大事化小; - **执法加速的真正诱因**:警方之所以在8月25日迅速将女孩行政拘留,并非单纯为了伸张正义打假小作文,而是因为王某某的小作文直指“派出所非法关押受害女孩十几个小时、纵容猥亵男”,舆论炮火直接引向基层派出所执法公正性。

在法律定性上,对于外界质疑为何不以“诬告陷害罪”入刑,王志安阐释了法律边界:诬告陷害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必须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王某某控诉的猥亵情节仅达到治安行政违法范畴,因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五至十日行政拘留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但王志安强调,法律在私密空间中倾向于保护女性陈述的制度善意,绝不能沦为个别人凭空构陷邻里、炒作舆论的特权工具。

[26:0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562s) 透支女性维权善意,建议男方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

王志安指出,法律对涉及女性受侵害案件的倾斜本是对女性的保护,但该女子的做法却在实质上把多数正常女性的维权通道逐步堵死。当有人把法律的善意当成敲诈、讹诈他人的资本,真正需要维权的人在未来就会面临更艰难的处境。因此,这种诬告陷害行为理应承受更大的法律代价,现有的行政拘留处罚力度在王志安看来显然不够。

王志安公开向事件中的被诬告男子李某某建言,希望认识李某某的朋友能转告他:李某某完全可以依据法律对该女子王某某提起刑事自诉,指控其犯有诽谤罪。该女子于8月24日公开发布视频,言之凿凿地声称男方在电梯中对自己实施猥亵,而警方的调查结论已明确认定猥亵根本不存在。女方的虚假控告已经对男方的名誉构成了极其严重的诽谤。依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而该女子煽动舆论的视频传播量巨大,转发次数早已高达几十万次,完全符合诽谤罪自诉的立案与定罪要件。

“如果这个女孩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那就会形成一个非常大的效应,大家都知道了在网上你不能随便的污蔑他人,你污蔑他人诬告他人,你要付出非常大的法律代价。”

```mermaid flowchart TD accTitle: 诽谤罪刑事自诉逻辑链路 accDescr: 展示从女子发布虚假猥亵小作文到男方依据司法解释发起诽谤罪刑事自诉的完整法律推导过程。

subgraph Fact["虚假网络指控"] A["8月24日发布视频<br>诬称电梯内遭男方猥亵"] B["警方通报调查结果<br>明确认定猥亵事实不存在"] end

subgraph Legal["法律构成要件"] C["最高法司法解释门槛<br>诽谤信息转发超 500 次"] D["实际网络传播恶果<br>视频被转发数十万次"] end

subgraph Action["建议救济途径与震慑"] E["受害人李某某提起刑事自诉<br>罪名:诽谤罪"] F["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入狱)<br>警示网络诬告需付高昂代价"] end

A --> B A --> D B --> E C -.->|"达标校验"| D D --> E E --> F ```

- **司法解释量刑门槛**:网络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达到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 - **涉案传播量级**:涉事女子在网上散布的小作文与控诉视频转发量达到数十万级别,远远突破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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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661s) 拒绝升维男女对立,惩治钻空子者才能保护善意

针对网络上因此案演化出的性别纷争,王志安明确表达了反对态度。他认为公众不应将这一起极端的电梯纠纷与诬告个案引申为男女两性之间的群体对立,也不该将其归因于某种“性别报复”。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具体个体的违法失德行为,是个别人在善意的法律条款之下,心怀侥幸地钻法律漏洞去讹诈他人。

法律为了保护弱者所设立的倾斜和包容,绝不能成为投机分子肆意构陷无辜者的工具。如果不对恶意透支社会信任、滥用公权力善意的当事人施加严厉制裁,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与原本应受庇护的真正受害者。只有用刚性的法律手段重罚此类诬陷行为,法律原本蕴含的善意才能真正被捍卫。

“所以网民个人觉得,这个事件不要得出一种男女性别之间的对立,甚至也不要把它归因为一种所谓的性别的报复,而是就是归为个体,在一个善意的法律条款下,必定要对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进行讹诈他人的人进行严重的处罚,如此法律的善意才会得到保护。”

## Notable quotes > [27:4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1661s) 在一个善意的法律条款下,必定要对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进行讹诈他人的人进行严重的处罚,如此法律的善意才会得到保护。 — 王志安

> [12:35](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t=755s) 养狗的人把这种养狗所承担的外部性 让自己的邻居来承担 变成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和生活成本 — 王志安

## Mentioned 王志安, 现代快报, 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 杭州市公安局, 抖音, YouTube, Patreon, 王志安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治安管理处罚法

## Video description 00:18 女子哭诉电梯遭猥亵,反抗后反被关了一夜 02:38 “我怎么能拿清白开玩笑?”视频迅速引爆舆论 04:01 警情通报出来了,却与小作文大相径庭 06:17 从骂人到“拍打”,双方冲突一步步升级 08:43 监控还原真相,警方认定“猥亵”并不存在 10:11 两个月后大反转,女子被行政拘留 10:38 女子三宗罪:不拴绳、违规时间遛狗、骚扰邻居 12:35 养狗的快乐,为何让邻居买单? 16:02 罚款两百到一千,犬只管理规定形同虚设 18:12 诉诸舆论还是“起号”?6月6日的纠纷为何拖到8月24日? 20:36 王局批警方“和稀泥”:早处理,或许根本没有后续 23:29 真正处理加速的不是反转,而是矛头指向警方 24:43 被行政拘留,诬告和诽谤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27:41 别上升到男女对立:法律的善意也需要法律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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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rYQHp7a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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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虚构电梯猥亵案遭行拘 男方获建议提刑事自诉 涉事女子借舆论炒作与基层执法和稀泥透支了法律保护弱者的善意,唯有通过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才能遏制网络诬告。 王志安在节目中复盘了杭州“电梯猥亵案”的反转全过程,指出该案并非性骚扰,而是源于长期违规养狗、犬只便溺损坏快递引发的邻里肢体冲突。女子为施压逃避赔偿并借机在自媒体“起号”吸粉,编造被猥亵的虚假小作文煽动性别情绪,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王志安痛批基层警方前期和稀泥、直到矛头指向公权力才加速执法的失职,同时建议被诬陷男方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强调绝不能将个案升维为男女对立,唯有严惩钻空子的投机者才能捍卫法律制度的善意。 杭州女子因养狗纠纷在网上发“小作文”谎称遭遇邻居男子电梯猥亵,警方通报核查后排除猥亵事实,该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4:01) 事件源于涉事女子多次违规不拴绳遛狗并弄脏邻居快递,后续冲突中男方被女子抓伤至轻微伤后背身堵门防逃跑,却被恶意曲解为猥亵。 (6:17) 王志安批评警方早期“和稀泥”式调解纵容了违法成本,并指出执法之所以迅速提速,实因女方的小作文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派出所的执法公正性。 (20:36) 鉴于女方虚构视频转发量达数十万次,王志安建议被诬告男方依据司法解释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以刚性惩治刹住利用性别红利和法律善意钻空子诬陷的风气。 (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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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指出,杭州女子网络哭诉电梯遭猥亵实为未拴绳养狗引发的冲突,当事人涉嫌借性别话题与虚假“小作文”倒逼执法并谋取网络流量,此举严重透支了保护女性的制度善意。 控诉反转与事实真相 (4:01) 8月24日,网名为“@他真恶心”的王某某发布视频,声泪俱下控诉在电梯遭邻居男子用臀部和下体猥亵,并称自己反抗抓伤对方后被警方滞留通宵,呼吁女性警惕。8月25日杭州警方通报澄清事实:该起纠纷发生在6月6日18时59分左右,起因是王某某未拴绳遛狗,邻居李某某出脚驱离引发肢体冲突,此前两人已因4月14日犬只便溺损毁李某某快递而对簿公堂。冲突中王某某抓伤李某某手臂,李某某报警后背身堵住电梯防其离开,全程不存在猥亵行为。警方随后认定王某某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不实发声的动机与警方失当 (17:06) 针对《人民日报》评论推测王某某是等待两个月监控失效后才发声的观点,王志安认为不能成立,因为案发当晚派出所早已封存监控。他分析,王某某滞后发声主要有两层考量:一是借性别议题激发公众共情,施压警方以规避民事赔偿并促使李某某被捕;二是瞄准“壮汉猥亵弱女”等流量爆点“起号”吸粉变现,其账号在短时间内便积累了3.6万粉丝。同时,王志安批评属地警方在前期养犬扰民中不作为,并在6月6日抓伤事件中“和稀泥”,未能及时严惩致人轻微伤的违法行为,直到王某某的小作文直指基层派出所执法公正性,警方才迅速采取拘留手段。 城市养犬的外部性与管理制度虚设 (12:35) 王志安从该案延伸剖析了现代城市中的宠物治理困境。伴侣动物为主体提供情绪价值,但养宠人极易将负外部性转嫁给邻里承担,李某某的快件被便溺损毁正是这一生活成本转嫁的典型体现。王志安强调,推进动物保护立法的前提是饲养人充分履行管束义务,不侵扰他人安宁。当前各地养犬条例惩戒力度严重偏弱,如杭州对不拴绳或长期扰民仅罚款200元至1000元,执法普遍形同虚设。他主张应当大幅提高大城市养犬门槛,强制办证、接种疫苗并购买大额烈犬伤人责任险,让养犬人承担合规成本以倒逼安全敬畏心。 建议提起诽谤自诉以捍卫善意 (26:02) 王志安认为现有的治安行政拘留处罚过轻,无法抵偿恶意诬陷的社会危害。他公开建议受害人李某某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王某某的诽谤罪责任。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以上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而王某某的控诉视频转发量达数十万次,已突破入刑门槛。王志安反对将个案升维为男女群体对立或性别报复,强调本案本质是个体投机钻营法律漏洞的违法失德行为;法律在私密空间对女性权益的倾斜保护不能沦为构陷他人的工具,唯有依法严惩钻空子者,法律与社会的善意才能得到真正维护。 该案展现了自媒体时代利用虚构性别冲突操纵舆论的典型路径。若不能通过刚性法律手段严惩恶意诬告、规范城市养犬成本,不仅基层执法公信力持续承压,正常女性的合法维权通道与社会互信也将被进一步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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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 王志安: 在一个善意的法律条款下,必定要对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进行讹诈他人的人进行严重的处罚,如此法律的善意才会得到保护。 [12:35] 王志安: 养狗的人把这种养狗所承担的外部性 让自己的邻居来承担 变成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和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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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您现在看到的这位正在说话的人 [0:20] 网名叫做@他真恶心 [0:22] 她正在讲述一段不久前她自己的遭遇 [0:29] 她就讲到她在咱们小区里的电梯里 [0:32] 遇到一位渣男 [0:33] 这个渣男身高只有一米四五 但是非常壮 [0:37] 然后用他的屁股 用他的下体 [0:40] 来挤她蹭她 [0:41] 她作为一个小姑娘大家可以看了 [0:44] 这小姑娘长得眉清目秀的 [0:46] 那怎么受得了? [0:47] 反抗过程中就不小心抓伤了对手的手臂 [0:51] 结果被叫到派出所 [0:53] 还给她关了一个晚上 [0:55] 对方还要求让她赔偿对方5000块钱 [0:59] 那你想想这小姑娘委屈大了 [1:02] 你看边哭边讲述自己的经历 [1:32] 最后她还语重心长的讲 [1:34] 她说她这个小区里头住的80%都是女孩子 [1:38] 一定要小心这个渣男 [1:40] 就算你不住在这个小区里头 [1:42] 你作为一个女孩子 [1:43] 你也要小心类似的这种渣男 [1:46] 因为作为女孩子来讲 感同身受啊 [1:48] 那种屈辱 被猥亵的屈辱 [1:51] 那这个一般人 [1:53] 可能男的你都体会不了 [1:55] 所以女生还是要维护女生的权益嘛 [2:38] 她发这个视频的是8月24号 [2:41] 发完之后她又陆续发了一些帖子 [2:43] 也包括其他的视频 [2:44] 她就讲那个男的当时挤蹭她 [2:47] 她自己的尾巴骨头受伤了 [2:49] 两三天不敢动 [2:50] 结果到医院去检查 [2:52] 还不算轻微伤 [2:53] 但是后来她又去了派出所 [2:55] 派出所的所长接待了她 [2:57] 但她出来之后她表示 [2:59] 她要维权到底 [3:01] 当然了也有一些人对她讲述的这些细节 [3:05] 好像有些疑问 [3:06] 结果她又发了视频 [3:08] 她说我作为一个女孩子 [3:10] 我怎么能拿我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3:14] 那她发了这个视频之后 [3:15] 那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3:18] 那很快就有很多大V出来力挺这个女孩子 [3:21] 你想想这样一个女孩子 [3:23] 就在自己的小区里 [3:25] 都遭到了这种渣男的猥亵 [3:27] 那还有王法吗 [3:28] 而且杭州这个城市那在中国也算是标杆城市了 [3:32] 那你想想如果大家都生活没有安全感的话 [3:35] 那情何以堪 [3:38] 那现代快报也是杭州本地的报纸 [3:41] 马上闻讯的就对这件事情做了采访 [3:43] 他们就联系了这个女孩子所在小区的物业 [3:46] 小区的物业就说他们不太了解情况 [3:49] 建议他们去跟警方去联系 [3:51] 现代快报就联系了当地派出所 [3:54] 当地的派出所说 [3:55] 说这些事情他们正在调查 [3:57] 很快就要公布相关的信息 [3:59] 稍安勿躁 [4:01] 8月25号这杭州市的警方就公布了一个警情通报 [4:05] 这个警情通报应该说跟这个女孩 [4:08] 在网上陈述的内容应该是大相径庭 [4:11] 那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4:13] 我在这里给大家再详细讲述一下 [4:16] 事情发生的时间是今年的6月6号 [4:20] 这个女孩子她姓王 叫王某某 [4:22] 牵着自己的狗出门 [4:24] 在同一个楼道里还有个好朋友姓高 叫高某某 [4:28] 带着这个狗 在这个高某某门口 [4:30] 跟这个高某某聊天 [4:32] 聊天的过程中间她这个狗可能就撒开了 [4:35] 但现在我们也不知道 [4:37] 她到底出门的时候有没有牵狗 [4:39] 总而言之狗不在她的那个控制范围之内 [4:42] 这个李某某也就是 [4:44] 她在视频里指责的那个对她猥亵的那个人 [4:47] 也是她这个楼道的邻居 [4:49] 此时此刻就是18点59分的时候 [4:52] 她出门 [4:53] 一出门看到了王某某的狗 [4:56] 她上去就对这个狗用脚进行驱离 [4:59] 当然警方的通报写的非常严谨 [5:02] 用脚驱离我理解就是用脚踢这个狗 [5:05] 但是踢到没踢到这个狗 [5:07] 我们就不知道了 [5:08] 于是这李某某跟王某某就发生了口角了呗 [5:12] 那这口角的内容肯定这王某某就说 [5:15] 你凭什么踢我的狗 [5:16] 那李某某肯定说 [5:17] 那你这狗到我们家门口 [5:19] 这里我要补充一个信息 [5:21] 这王某某的狗特别喜欢李某某的家门口 [5:25] 在今年4月14号的时候 [5:27] 这王某某的狗就到了李某某的门口 [5:30] 把快递那个地方当成了厕所 [5:33] 直接撒了一泡尿 [5:35] 然后就把这个快递给毁了 [5:37] 这个快递到底是什么内容? [5:39] 警方没有通报 [5:41] 不知道是食品还是物品 [5:43] 总而言之这狗在上面撒了一泡尿 [5:46] 而且双方肯定是协商未果 [5:49] 后来这个李某某就把王某某告上了法庭 [5:53] 这个案子现在还在审理中 [5:54] 所以你可以通过这个细节知道 [5:57] 双方围绕着这个狗 [5:59] 积怨已经很深了 [6:01] 所以在6月6号一出门 [6:03] 李某某看了门口王某某那个狗 [6:06] 那狗又来了 你看这狗 是吧? [6:08] 这家里头没有这个快递它都来了 [6:11] 所以他上去直接就给了那个狗一脚 [6:14] 所以冲突的起因是这个 [6:17] 那双方冲突的过程中 [6:19] 这李某某肯定是情绪比较激动 [6:22] 就指着这个王某某 [6:23] 然后是对她进行辱骂 [6:25] 这警情通报里讲的 [6:27] 那王某某一看着李某某骂她 还用手指她 [6:30] 上去用手拍打对方的手臂 [6:33] 这也是警情通报里讲的 [6:35] 我觉得拍打这两个词 [6:37] 用的我一开始看的有点疑惑 [6:39] 因为这个 [6:40] 我们一般都形容母亲拍打小孩睡觉 [6:43] 这叫拍打是不是 [6:45] 那你想想这王某某打李某某能用拍打这个词吗 [6:50] 我觉得这个词 警方也有点有意淡化 [6:53] 双方冲突现场烈度的那个因素 [6:57] 这拍打的过程中就把李某某的胳膊 [7:00] 用指甲给抓伤了 [7:02] 这李某某旁边还有个朋友吗 高某某吗? [7:05] 高某某也过来了 [7:06] 她也上去用手拍打这个李某某 [7:09] 说实在要没有后面那些情节 [7:11] 我觉得这李某某还挺幸福的 [7:14] 你看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对她进行拍打 对不对? [7:17] 结果胳膊上也被抓伤了 [7:21] 19点03分 [7:22] 也就是事情发生了四分钟后 [7:25] 这李某某就打电话报警 [7:27] 他就希望警察来现场来处理 [7:30] 就两个女的对他进行拍打呀 [7:31] 胳膊都给拍打出血了 是吧 [7:34]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王某某要带着她狗离开 [7:37] 这李某某就不干了 [7:39] 那你想想你叫警察来了是吧 这个跑了 [7:42] 那这个事又不是特别大 [7:43] 很可能事就不了了之了 [7:45] 所以李某某就阻止王某某离开现场 [7:48] 这王某某不都进电梯了吗 [7:50] 李某某就在那电梯口那个地方拦住 [7:55] 双方的肢体冲突又开始升级了 [7:57] 李某某其实还挺有法律意识的 [8:00] 他不敢动手 不敢动这个女的 [8:02] 他就用这个屁股后背对着这个女的 王某某 [8:06] 这王某某那就不干了 [8:08] 就上去又继续反抗 [8:10] 然后这个时候她那个朋友高某某 [8:12] 就拿着个手机 她的朋友 [8:14] 就在旁边拍李某某和王某某冲突的视频 [8:17] 就围绕着个电梯 大家可以看一下 [8:19] 视频中间不是模模糊糊有这个内容吗? [8:22] 这里头还有一个细节 [8:24] 据警情通报讲 [8:25] 这高某某在这个过程中 [8:27] 就怂恿这个王某某说你倒在地上 [8:31] 估计他们当时 感觉警察快来了 [8:34] 她要是倒在地上了的话 [8:35] 那不就是给人感觉 [8:37] 这李某某把王某某给打倒了吗? [8:40] 在这个过程中都用手机给拍下来了 [8:43] 警方来到现场应该说时间还比较快 [8:45] 五分钟就赶到现场了 [8:47] 到了现场之后 [8:48] 就把这个李某某 王某某 高某某三个人 [8:52] 都带到了派出所 [8:53] 对他们依法进行了传唤 [8:56] 所谓传唤就是要配合调查 [8:58] 一般来说不超过24小时 [9:00] 所以这三个人的当天晚上就都没回家 [9:03] 都被关了十几个小时 [9:06] 第二天警方的处理结果出来了 [9:09] 李某某就对对方进行辱骂 [9:11] 阻止对方离开 [9:13] 但是王某某说他对她进行猥亵 [9:16] 这个调来录像看了一下发现没有 [9:19] 所以对李某某不予处理 [9:21] 说这个王某某和高某某 [9:23] 因为李某某对她进行阻止离开而对她进行辱骂 [9:28] 然后她的手指甲把那对方的手都给抓伤了嘛 [9:31] 构成了轻微伤 但也不予处理 [9:35] 然后这派出所肯定是主导双方协商 [9:38] 这李某某就提出来让王某某赔偿他五千块钱 [9:41] 协商未果 警察就拉倒了 [9:43] 就把这两个人给放走了 [9:45] 大概其就是这么处理的 [9:47] 在8月25号的一个警情通报里 [9:49] 警察又紧随其后发了第三条 [9:52] 王某某在网上 [9:53] 因为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9:56] 被立案处理了 [9:58] 言下之意 [9:59] 就是你这个王某某 在6月6号出事之后 [10:02] 双方警察没有处理你 [10:04] 但你现在在网上 [10:05] 又说这李某某对你进行猥亵 [10:08] 这不符合事实 [10:09] 对你进行立案调查 [10:11] 8月31号的时候我看了有一个媒体 [10:14] 联系当地的派出所 [10:15] 当地派出所就告诉这个记者 [10:18] 说王某某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10:22] 我在看那个抖音上 [10:24] @她真恶心她的那个号已经变成私密号了 都清空了 [10:28] 这女孩子看来是真被拘留了 [10:31] 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就是如此 [10:34] 接下来我来讲一讲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 [10:37] 首先第一点 [10:39] 这是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 [10:41] 她的起因是因为王某某养狗跟李某某发生冲突 [10:46] 这个王某某养狗应该说她有持续性的 [10:51] 违反杭州市犬只管理规定 [10:54] 你比如第一条犬只管理规定 [10:56] 规定这犬只出门必须要拴绳 [10:59] 结果大家可以看到今年4月14号 [11:02] 那王某某的狗把这个李某某家的 [11:06] 快递都给毁了 [11:08] 上面尿尿 [11:09] 显然这个狗没拴绳 [11:12] 如果要是这个女的拴着绳 [11:14] 再到人家隔壁家那个地方尿尿 [11:16] 那你情节就更恶劣了 [11:18] 那不光是那狗尿尿了 [11:20] 那就是这个这个女的 [11:22] 我估计都构成了寻衅滋事 [11:23] 善意的来理解她是没拴绳 [11:26] 第二 [11:27] 就是在6月6号这一天 [11:29] 她出门的时候狗也没拴绳 [11:31] 因为她出门之后 [11:32] 她不跟她自己的好朋友高某某在门口聊天了吗? [11:35] 这狗又撒了欢到李某某家门口了 [11:38] 结果李某某一打开门 [11:40] 狗就在他家门口 [11:41] 所以他用脚踢它嘛 对吧? [11:43] 那这个是明确违反杭州市的犬只管理规定的 [11:46] 第二 [11:48] 杭州市规定 [11:50] 你这个狗出门只能在晚上19点到早上7点之间 [11:55] 除此之外的时间是不允许带犬只出门的 [11:58] 但是大家可以看一下 [12:00] 他们发生冲突的时间 [12:02] 是18点59分 [12:04] 但这个女的出门的时间可能更早一点 [12:07] 因为她出门之后跟那个高某某还在聊天嘛 [12:11] 但不管怎么说 [12:12] 你就算是18点59分出门 [12:15] 这个也违反杭州市犬只管理规定 [12:18] 你不在规定的时间出门 这是第二点 [12:21] 第三点 [12:23] 她对邻居的生活构成了非常大的骚扰和影响 [12:27] 你想想她的狗 [12:28] 把人家快递都给毁了 [12:31] 那么这个也是明确违反杭州市的犬只管理规定的 [12:35] 但是我们说养狗这件事情 [12:37] 跟其他的邻里之间特别容易发生冲突 [12:40] 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呢? [12:42] 因为狗作为伴侣动物 [12:45] 养狗的人他会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强的感情纽带 [12:49] 都把它当作家里人嘛 家庭成员嘛 [12:53] 但是在一个社区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生活 [12:56] 又高度依赖规则化的管理 [12:59] 你想这两者之间可就有冲突了 [13:02] 这里头最容易出现一种什么情况 [13:04] 就是养狗的人把这种 [13:07] 这种养狗所承担的外部性 [13:10] 让自己的邻居来承担 [13:11] 变成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和生活成本 [13:14] 其实在这个案例过程中间特别典型 [13:18] 我相信 这王某某养的狗 [13:20] 肯定给她带来了非常大的快乐 [13:23] 也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13:25] 但是作为她的邻居李某某来讲 [13:28] 那不胜其扰 [13:29] 你想想快递在门口 [13:31] 要是美团外卖或者饿了么放那个地方 [13:34] 结果狗上去啪撒一泡尿 [13:36] 你想想 他承担了王某某养狗的生活成本 [13:41] 那这个就是现在我们城市生活中间 [13:44] 因为养狗所经常发生的冲突 [13:47] 大家都知道前一段时期发生了一个新闻 [13:50] 好像哪个地方狗被虐待了被烧了 [13:53] 好多人都在联名 [13:55] 联名就是说呼吁中国进行 [13:58] 就是办理动物的保护立法 [14:00] 你不能杀狗 不能伤狗 不能伤猫 对吧 [14:04] 那个事情我没做节目 [14:06] 我也没发表意见 [14:08] 但是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 [14:10] 保护这些小动物 我是赞成的 [14:13] 但是她有个前置条件 [14:15] 就是要让养这些猫狗动物的这些主人 [14:20] 要承担足够的注意义务 [14:22] 不能对其他人的生活构成妨碍和骚扰 [14:25]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14:27] 你单纯的强调保护动物的话 [14:29] 很难获得普遍支持 [14:33] 现在全国各地 [14:34] 都在制定这种犬制管理规定 [14:36] 但是我看了一下这些犬制管理规定 [14:39] 我觉得他们对宠物主的要求都太低了 [14:42] 你就比如说杭州市的犬制管理规定 [14:45] 违反了这些法律 [14:46] 比如说你不拴绳就带狗出门 [14:49] 比如说你这个狗长期骚扰邻居 [14:52] 怎么处罚呢 [14:53] 处罚就是罚款两百到一千块钱 [14:56] 这还是2026年修订之后的处罚条款 [15:00] 此前就更低了 [15:02] 你想想作为杭州这样的城市 [15:05] 罚款二百到一千块钱 [15:07] 这个足以让宠物的主人 [15:10] 引起足够的这种所谓的敬畏吗? [15:13] 不够啊 [15:14] 他们完全没有承担足够的这个注意义务 [15:18] 另外更重要的是 [15:20] 就算这样的处罚在现实生活中 [15:23] 实际上真正落实的也微乎其微 [15:27] 我想4月14号这一天 [15:30] 这王某某的狗给那个李某某家的快递撒了一泡尿 [15:34] 当地的警方对王某某进行处罚了吗? [15:38] 我高度怀疑没有处罚 [15:40] 如果处罚了的话 [15:42] 你想想这李某某还犯得着 [15:44] 去把这个王某某起诉到法院去吗? [15:46] 也包括这6月6号这一天 [15:49] 王某某出门 又带着她狗不拴绳出门了 [15:52] 如果她上一次被处罚了 [15:53] 她这一次还会不拴绳就带着狗出门了 [15:57] 虽然这个处罚的程度很轻 [16:00]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16:02] 这样的犬只管理规定仍然形同虚设 [16:06] 如果说 [16:08] 他们在权制矛盾有一个严格的法律 [16:11] 约束这些宠物主 [16:13] 那么其实这个冲突就不会发生 [16:16] 你就比如说现在我们所有的犬只管理规定 [16:20] 都没有要求宠物主的主人给狗购买咬人保险 [16:24] 你想想有些人养狗 [16:26] 它把别人给咬伤了 [16:27] 自己又没有钱怎么办? [16:30] 那就不了了之 最后扯皮 [16:32] 要我说 [16:33] 你比如说你在城市里养狗 [16:35] 都必须强制购买你狗要咬伤他人的保险 [16:38] 这个得比较贵 [16:40] 养狗这件事情 [16:41] 应该是一个比较奢侈的行为 [16:44] 你得有钱 [16:45] 你得给狗接种疫苗 [16:47] 然后你出门拴绳 [16:48] 还得买了个养狗证 [16:50] 然后再给狗买保险 [16:52] 一年你养个狗花个五万八万的 [16:55] 我个人觉得 养狗的这些人 [16:57] 在城市以规则为核心的这个社区生活中间 [17:01] 才承担了足够的注意 [17:03] 第二点就是这个女孩子 [17:06] 就是@他真恶心王某某 [17:08] 她在8月24号发了个视频 [17:11] 人民日报后来发了一篇文章 [17:12] 说这女孩子写小作文 [17:14] 不能让这个写小作文的人 [17:16] 空口无凭就污蔑别人 [17:18] 而且她这篇文章里的推测 [17:21] 说她为什么6月6号发生这件事情 [17:23] 8月24号才发这个视频呢 [17:26] 她说她有可能是想等社区的监控录像 [17:30] 然后都毁掉了 [17:31] 然后她才出来讲 [17:33] 我觉得这个推测有点诛心 [17:35] 为什么 [17:36] 因为6月6号那一天 [17:38] 这个女孩子到了警察局的时候跟警察讲的 [17:41] 就是这个男的猥亵她 [17:43] 警察那天晚上不是把三个人都传唤了吗 [17:46] 那么一共调查了十几个小时 [17:48] 我猜警察当时已经把 [17:50] 小区里的录像就已经都拷贝走了 [17:54] 所以不存在就是这个所谓的录像 [17:57] 隔了两个月以后销毁了 [17:58] 她才觉得她出来讲 [18:01] 没有证据可以打她脸了 [18:03] 我觉得这个假设不是特别成立 [18:05] 但这个女孩为什么8月24号要出来讲 [18:09] 我个人觉得可能有两个因素 [18:11] 第一个因素就诉诸舆论嘛 [18:44] 这个女孩子弱势 [18:46] 然后从维护女性角度的角度来讲 [18:49] 给这个警察局施加压力 [18:52] 说别让她最后赔五千块钱对吧 [18:54] 而且最好是把这个李某某给收拾了 [18:57] 就是他猥亵她 [18:58] 就把他给抓起来对吧 [19:00] 这是一个诉求 [19:02] 第二个诉求 [19:03] 她也有可能想起号 [19:04] 因为她最早发的是在抖音上 [19:07] 我看了一下这个事情发生之后 [19:09] 她这个号粉丝是3.6万 [19:12] 3.6万在抖音就不低了 [19:15] 为什么我这么怀疑 [19:16] 就首先她讲的视频中间几个点 [19:20] 都契合现在当下社会的 [19:22] 怎么说 [19:23] 就是那个 [19:24] 那个G点 [19:25] 男女对立嘛 [19:27] 然后这个女孩子被男的猥亵吧 [19:30] 然后号召广大的女孩子 [19:32] 都维护自己的权益 [19:34] 那你想想这在互联网上特别容易打动人 [19:37] 也特别容易获得支持 [19:39] 然后 你看她说完这个 [19:42] 她有意的去发布一些其他的信息 [19:44] 说她自己尾巴骨几天不能动了 [19:47] 然后到派出所什么之类的 [19:49] 跟别人协商 [19:51] 跟警察协商 [19:52] 还说要坚决维权到底 [19:54] 最后她还发视频说 [19:56] 她怎么可能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19:59] 给人感觉这确实是一场精心策划 [20:02] 但她很可能是为了起号 [20:05] 起号的好处 [20:06] 你在抖音上有几万粉丝就可以带货了呀 [20:10] 带货了就有商业价值 [20:12] 现在这个自媒体时代 [20:14] 你有了粉丝你就有了资源 [20:16] 有了资源就有了收入 [20:18] 这个规则现在年轻人都懂 [20:21] 他们都想成为自媒体的博主 [20:23] 但是你想起号不那么容易的 [20:25] 但利用一起公共事件是很容易起来的 [20:29]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可能是 [20:32] 一个更大概率的可能性 [20:34] 这是第二个方面 [20:36] 第三个方面 [20:37] 我们回过头来讲一讲警察 [20:39] 在这个案子过程中间的作为 [20:41] 我觉得警察的作为不合格 [20:43] 你别看最后把这个女孩子给抓起来了 [20:46] 这不合格主要分为几个方面 [20:49] 第一个方面 [20:50] 我刚才讲了 [20:52] 这个女孩 [20:53] 她养狗过程中 [20:55] 至少有三个方面违反了杭州市的全职管理规定 [20:58] 不在允许的时间带狗出门 [21:01] 出门的狗没有拴绳 [21:03] 第三 长期骚扰邻居 [21:05] 屡教不改 [21:06] 我想问的是警察对她进行处理了吗? [21:10] 我猜没有处理 [21:13] 如果及时处理的话 [21:14] 4月14号就把这个女孩就给处理了罚她的款 [21:18] 罚她顶格一千块钱 [21:20] 她6月16号出门还敢不拴绳吗? [21:23] 不敢了嘛 [21:24] 正是因为长期警察对这些事情纵容 [21:28] 认为这是小事 [21:29] 不需要直接就是处罚 [21:32] 所以才把这些矛盾激化了 [21:34] 所以这一点警察难辞其咎 这是第一点 [21:38] 第二点 [21:40] 6月16号的处理也有问题 [21:42] 6月16号的处理 [21:44] 双方都叫到警察局去了 [21:45] 最后是各打五十大板 [21:47] 都没事了 [21:48] 李某某因为说你阻挡其他人 你还骂别人 [21:52] 但是你对别人没有猥亵 [21:54] 所以对你就不处理了 [21:55] 王某某因为对方对你阻挡辱骂你 [21:59] 然后你虽然把对方胳膊给抓破了 [22:02] 也不会处理 双方都不会处理了 [22:05] 但是我们仔细辨析一下 [22:07] 这王某某跟李某某的行为 [22:10] 他们的严重程度我觉得还是有区别的 [22:13] 这个李某某他只是骂了这个王某某 [22:17] 而且还是事出有因 [22:19] 她的狗没有拴绳对吧 [22:22] 违法在先 [22:23] 长期得不到政府的处理吗 [22:25] 那他骂了这个女孩子 [22:27] 这个女孩子直接上去拍打他 [22:31] 这个拍打本身性质肯定比骂要严重 [22:35] 而且把人胳膊都给抓伤了吗 [22:38] 轻微伤 [22:39] 那么你警察在处理过程中间 [22:42] 你就没有体现出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22:45] 要我说6月16号的时候 [22:48] 你如果处理二者之间有区别 [22:50] 可能也不会有8月24号这事了 [22:53] 你就比如说对这个男的 [22:55] 你阻止别人离开现场 不对啊 [22:57] 你骂人不对啊 [22:58] 罚款 [22:59] 罚500罚800 [23:01] 违害公共秩序都可以 [23:03] 但这女孩呢 [23:04] 你上去把人抓了 [23:05] 抓伤了轻微伤 [23:07] 那属于寻衅滋事 [23:08] 先拘留十天 [23:10] 那么如果当时的处理就有这种区别的话 [23:14] 那我觉得 [23:15] 其实8月24号这个女孩也就不太可能有后续了 [23:19] 警察这种和稀泥的做法 [23:22] 实际上也为8月24号这个女孩在网上 [23:25] 诬告这个男的埋下了伏笔 [23:28] 这第二个 [23:28] 第三个方面 [23:30] 有人说你看最后这个女孩诬告 [23:32] 结果反转了 抓起来了吧 [23:35] 抓起来大家不要认为 [23:37] 是因为所谓的反转 [23:39] 她在那个视频中间 [23:40] 她不光指向了这个男的 [23:43] 她说这男的是壮汉猥亵她 [23:45] 她还指向了警察呀 [23:47] 她说你看 [23:48] 这个渣男他往我身上顶了 猥亵我 [23:52] 然后给我送到这个派出所去了 [23:54] 之后给我关了十几个小时 [23:57] 那言下之意是什么 [23:59] 你派出所你处罚不公 [24:02] 你跟这个渣男你合伙 [24:03] 联合欺负我们女孩子 [24:05] 她这逻辑是这样的 [24:07] 所以后来人家现代快报就直接联系派出所 [24:10] 甚至她这个事情发生之后 [24:12] 很多人就直指派出所 网报派出所 [24:15] 所以 [24:17] 这派出所在这个过程中才会雷厉风行 [24:20] 8月25号就开始对这个女孩进行处罚了 [24:23] 所以有些人都说 [24:24] 你看这个女的得罪了男的 [24:26] 结果被反转了 [24:28] 不是的 [24:28] 她是得罪了派出所 [24:30] 派出所最后把她给抓起来了 [24:33] 最后拘留了 [24:35] 所以你看这实际上派出所在这里头处罚 [24:38] 我觉得是有严重问题的 [24:41] 这是第三个方面 [24:43] 第四个方面 [24:44] 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这个女孩 [24:46] 她承担的法律责任 [24:48] 现在警方公布的 [24:50] 是这个女孩 [24:51] 是以虚构事实 [24:53] 扰乱公共秩序被刑政拘留了 [24:56] 按照我们国家的治安处罚法 [24:59] 那么这个条款 [25:00] 她是有可能被拘留五到十天 [25:04] 那当然现在警方也没公布具体的罪名 [25:07] 那有些人就说了 这个女孩这是诬告 [25:09] 这怎么处理这么轻 [25:12] 这个诬告罪那个定罪的标准比较高 [25:16] 要意图使对方受到刑事处罚 [25:21] 这个才叫诬告罪 [25:22] 但这个女孩在视频里头 [25:25] 说对方只是对她猥亵 [25:26] 猥亵那不够成刑事处罚嘛 [25:29] 所以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进行处罚 [25:32] 这是没有问题的 [25:34] 但是这个女孩的行为确实非常恶劣 [25:38] 因为我们知道 [25:39] 女孩子 女性在现实生活中间是弱者 [25:43] 所以经常遭受男性对她的骚扰猥亵 [25:46] 这个大家都知道 [25:48] 所以我们的法律在制定这个条款的时候 [25:51] 对女性有一些特别的保护 [25:54] 比如说在男女之间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 [25:57] 这个女孩子如果说男的对她猥亵了 [26:00] 多数情况下都会采信女的嘛 [26:02] 这是对女性的保护 [26:03] 但是这个女孩子的做法 [26:06] 她其实把大部分 [26:07] 很多正常女性维权的途径 [26:10] 慢慢慢慢的都给堵住了 [26:12] 你想想这样的女孩子 [26:14] 她天天用这个人家法律的善意 [26:17] 变成自己讹诈他人的资本 [26:19] 那不就等于把其他人维权的途径 [26:22] 慢慢慢慢都给走死了吗? [26:24] 所以对这种诬告的行为 [26:26] 在我看来需要确确实实承担更大的法律代价 [26:31] 现在这个拘留 我觉得不够 [26:34] 这当事人这李某某 [26:36] 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王局拍案 [26:39] 他如果看不到我就建议 [26:41] 就是能够看到王局拍案的他的朋友 [26:44] 告诉他一声 [26:45] 我建议 这个李某某对这个王某某 [26:49] 他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26:52] 刑事自诉的罪名是诽谤罪 [26:54] 因为这个女孩 [26:55] 8月24号发的这个视频 [26:57] 言之凿凿的说这个男的对她进行猥亵 [27:01] 而这个警方已经认定猥亵不存在 [27:04] 但是她对这个男方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诽谤 [27:08] 按照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7:11] 构成严重影响的转发500次就够了 [27:14] 但是这个女孩的转发那早就不止500次了 [27:17] 好像都几十万了 [27:19] 所以诽谤罪自诉很大程度是成立的 [27:22] 那么如果这个女孩 [27:24] 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7:27] 那就会形成一个非常大的效应 [27:29] 大家都知道了 [27:30] 在网上你不能随便的污蔑他人 [27:32] 你污蔑他人污告他人 [27:35] 你要付出非常大的法律代价 [27:38] 所以我个人觉得 [27:40] 这个事件 [27:41] 不要得出一种男女性别之间的对立 [27:44] 甚至也不要 [27:46] 把它归因为一种所谓的性别的报复 [27:49] 而是就是归为个体 [27:51] 在一个善意的法律条款下 [27:53] 必定要对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 [27:57] 进行讹诈他人的人 [27:59] 进行严重的处罚 [28:00] 如此法律的善意才会得到保护 [28:03] 好了 我今天就讲到这 [28:05]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