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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关于“受害者有罪论”与消费者责任的观点争鸣 针对消费选择与市场法则,网络博主提出“受害者有罪论”并强调弱肉强食的投资逻辑,引发关于监管责任与人性共性的反驳。 王海滨认为商家在饿死与有罪间选择后者,消费者在健康昂贵与廉价口福间选择后者,主张物竞天择且投资市场本质是弱肉强食的零和博弈。 网友反驳指出追求廉价美味是人类共性,不应苛求普通消费者具备全品类鉴别专业能力,监管和法律法规才应是基本保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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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Log in Sign up Post Log in Sign up Conversation 王海滨的财经闲谈 @wangwatchworld 受害者有罪论是没错的。 你们喜欢自欺欺人而已。 商家也是有罪的。 只不过在饿死与有罪间选择了有罪。 而消费者在健康但昂贵或难吃与口福、廉价中选择了后者。 欲望永远是普罗大众的首选。 至于商人的罪,被有有利于天道的功勋对冲了。 物竞天择,乃天道。 你不接受这个观点,别玩投资。 投资市场的学术解释是:0和游戏。 通俗的说法:吃掉弱者与傻比。 bibipoom @shishenggui Aug 23 Replying to @wangwatchworld 王叔这个观点有点受害者有罪论了,喜欢甜的便宜的是全世界消费者的或者说人类的共性,不应该指摘消费者。消费者不可能成为每个食品甚至用品的专家,鉴别商品的真伪和健康与否。只是在这个市场里,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甜的不正常”才是正常;但监管和法律法规才应该是兜底这些基本保障的的第一责任人。 7:13 AM · Aug 23, 2026 6,639 Views 3 Only some accounts can reply.